犯罪嫌疑人已被决定逮捕意味着经司法机关审查,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从而作出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决定。
在司法程序中,逮捕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当犯罪嫌疑人已被决定逮捕,这体现了一系列的法律意义和程序进展。
从证据角度来看,表明侦查机关已经掌握了较为充分的证据,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逮捕的首要条件,这里的证据需要达到一定的证明标准,能够证明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所为。例如在盗窃案件中,可能有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现场遗留的犯罪嫌疑人指纹等证据指向犯罪嫌疑人。
从刑罚可能性方面,意味着根据现有证据和犯罪情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基于对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等多方面的考量。比如一些严重的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抢劫等,通常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很可能面临徒刑以上的刑罚。
从社会危险性角度,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相对宽松的强制措施已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社会危险性包括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等情形。例如犯罪嫌疑人有多次作案的可能,或者与同案犯有串供的迹象等,司法机关就会考虑采取逮捕措施。
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决定逮捕,其人身自由将被限制,会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场所。同时,这也标志着案件进入了更为深入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司法机关将继续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和处理,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