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固定通常指的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固定一般指固定期限合同,二者在合同期限确定性、解除条件、稳定性等方面存在区别。
合同期限确定性:固定期限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例如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限清晰。而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只要不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情形,合同就持续有效。
解除条件:固定期限合同在期限届满时,合同自然终止,除非双方协商续签。而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的情况,解除往往需要符合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相比之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条件更为严格。
稳定性:固定期限合同由于有明确的期限,对于双方来说,在期限临近时都需要考虑合同是否续签的问题,稳定性相对较弱。而无固定期限合同给予劳动者更强的职业安全感和稳定性,劳动者可以更安心地工作和发展。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虽然管理上可能受到一定限制,但也有利于培养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
签订情形:固定期限合同可以由双方自由协商签订,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业务合作和劳动关系。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一些情况下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订的,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综上所述,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双方应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