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无效、面积误差导致多缴契税、未达购房标准而退税、符合优惠税率但按原税率征税等情况可以退契税。
购房合同无效是可以退契税的一种常见情形。若因为某种原因,使得购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等情况,按照规定,纳税人已缴纳契税的,在产权办理前退房的,可退还已纳契税。比如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因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合同被判定无效,购房者能申请退还契税。
面积误差导致多缴契税也可退税。在房屋交付时,实际测量的面积和预售面积有误差,致使房屋总价发生变化,进而导致购房者多缴契税。例如购房合同约定面积为100平方米,契税按照该面积缴纳,但实际交房面积为95平方米,总价降低后多缴的契税就可以退还。
未达购房标准而退税也是一种情况。部分地区有本地购房政策,如规定购房者要达到一定的社保缴纳年限等条件才能购房并享受契税优惠。若购房者缴纳契税后,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条件而无法完成房产交易,就可以申请退还契税。
符合优惠税率但按原税率征税也能申请退税。国家可能会出台一些契税优惠政策,比如家庭唯一住房或二套房可享受一定的契税优惠税率。若购房者符合这些优惠政策,但在缴纳契税时按原税率缴纳了,在发现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例如,某家庭购买的是首套房,符合契税税率1%的优惠条件,但缴纳时按照3%的税率缴纳,那么就可以申请退还2%税率部分对应的契税金额。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