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找多个部门解决,包括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房地产管理部门、仲裁机构以及人民法院。
在处理房屋租赁纠纷时,不同的部门有着不同的职能和处理方式。
首先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就是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它们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对房屋租赁纠纷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便捷、灵活的特点。调解委员会的成员通常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能够在了解纠纷具体情况后,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双方当事人关系进一步恶化,同时也能节省时间和成本。
房地产管理部门也是可以寻求帮助的对象。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管,包括房屋租赁市场。如果房屋租赁纠纷涉及到违反相关租赁管理规定的情况,如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当事人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以维护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
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了仲裁协议,那么可以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仲裁规则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高效性等特点,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如果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具有最终的裁判权。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房屋租赁纠纷进行全面、公正的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程序相对较为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它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最为权威和公正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