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员工社保需先确认社保账户状态正常,然后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减员手续,完成减员后,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注销社保登记。
确认社保账户状态。在办理公司注销员工社保手续前,要确保公司社保账户处于正常状态,没有欠费等异常情况。可通过登录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官方网站、自助终端或者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方式,查询社保账户的缴费明细及状态。如有欠费,需及时补缴,以免影响后续手续的办理。
办理员工减员。公司需要为在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手续。这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企业填写的《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般可在社保经办机构官网下载),表中需详细填写减员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等信息;还可能需要提供离职证明等能证明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可以选择现场提交,也可以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操作,按照系统提示完成员工减员申报。
申请注销社保登记。完成员工减员后,公司要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注销社保登记。需准备注销申请表,可在社保经办机构官网下载并填写,同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将这些材料提交给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办理社保账户注销手续,并出具社保账户注销证明。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要注意严格按照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各项材料准备齐全、准确,以顺利完成公司注销员工社保的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