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摔倒后被车撞,责任大小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可能是电动车方责任大、机动车方责任大,也可能双方都有责任或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在判断此类事故责任大小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若电动车自身原因导致摔倒,比如骑行时速度过快、操作不当、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逆行等),之后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上,这种情况下电动车方责任可能较大。例如电动车闯红灯摔倒在机动车道,机动车来不及避让而撞上,电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其过错较为明显,通常会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
若机动车存在过错,比如超速行驶、未保持安全车距、驾驶员注意力不集中等。即使电动车先摔倒,机动车也未能及时采取有效避让措施而发生碰撞,那么机动车方责任可能较大。例如机动车超速行驶,遇到前方突然摔倒的电动车时无法及时刹车,这种情况下机动车超速的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双方都存在过错时,就需要根据双方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责任大小。比如电动车在转弯时未打转向灯且行驶路线有些偏移而摔倒,同时机动车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那么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责任划分可能是主次责任或同等责任。
发生此类事故后,应及时报警,由交警通过勘查现场、调查取证等方式,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若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