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被人打伤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属于合理身体碰撞等正常体育风险导致受伤,一般由伤者自行承担后果;若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在篮球运动这种具有一定对抗性和风险性的体育活动中,判断赔偿责任要依据不同情形。从自甘风险原则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如果是在正常的篮球比赛或活动中,球员之间因合理的身体碰撞、争抢等动作导致受伤,这属于篮球运动本身所蕴含的正常风险,伤者应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因为参与者在参与运动时,就已经知晓并接受了这些潜在风险。例如,在争抢篮板球过程中,双方球员身体发生正常接触,导致一方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对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他人受伤,那么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球员在比赛中恶意犯规,故意用肘击打他人面部,造成他人受伤,此时该球员就存在故意行为,应当对伤者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即伤者因治疗损伤而支付的医药费用,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票据为依据。误工费,如果伤者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应当获得相应赔偿,一般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若伤者需要他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由侵权方承担。此外,还可能包括交通费、营养费等。在实际处理赔偿问题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伤者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