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的情况,法律有着明确且严厉的惩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明确指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当非法行医行为导致就诊人死亡时,量刑则提升至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所指的“非法行医”,涵盖了多种情形。比如没有通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和考核,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却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或者虽然曾经有过执业资格,但因违法违规被吊销资格后仍继续行医的。同时,“致人死亡”需要有严格的因果关系认定,即就诊人的死亡结果必须是由非法行医者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
在司法审判中,对于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件的量刑,法官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非法行医者的主观过错程度、行医时间长短、造成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等。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非法行医不仅可能因为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误诊、误治等严重后果,还会破坏整个医疗市场的规范和稳定,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