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人体细胞在我国大多情况下是明确违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相关规定主要依据《民法典》《刑法》等法律法规。
从法律层面来看,人体细胞具有特殊属性,它与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密切相关。《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该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这是从民事法律角度对人体细胞等交易行为的否定性评价,其目的在于维护人的尊严和生命伦理秩序。
从刑事法律角度,贩卖人体细胞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涉及多个罪名。例如,如果贩卖的人体细胞来源涉及非法采集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等情况,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该罪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贩卖人体细胞过程中涉及强迫、欺诈等手段获取他人细胞,还可能涉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其他犯罪行为。
人体细胞具有不可交易性,这是基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人类伦理道德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多方面的考虑。任何企图通过贩卖人体细胞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加强对涉及人体细胞相关活动的监管,以确保法律规定得到有效执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