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因失误造成单位损失,赔偿标准一般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同时要考量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损失大小等因素,且每月扣除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法律层面上,劳动者因工作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是确定赔偿的重要依据。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劳动者因失误造成单位损失的赔偿方式和标准,那么在出现相关情况时,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同时,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对赔偿事宜有规定的,也可作为参考。不过,规章制度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向劳动者公示,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者的过错程度是考量赔偿的关键因素。如果劳动者是故意造成单位损失,那么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对较重;若只是一般的过失,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对较轻。例如,劳动者故意泄露单位商业机密,导致单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能需要承担较大比例的赔偿;而如果是因操作失误导致设备轻微损坏,赔偿责任则可能相对较小。
损失大小也是确定赔偿的重要方面。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损失的具体数额,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原材料的浪费等;间接损失如因生产停滞导致的订单损失等。在确定赔偿时,要综合考虑这些损失的实际情况。
此外,用人单位在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时,应遵循合理、公平的原则。不能随意扩大损失范围,也不能过度加重劳动者的赔偿负担。如果劳动者对赔偿有异议,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