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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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的

2026-02-02 01: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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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需遵循相关规定,一般应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一定比例时,需暂停交易并获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此外,也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形成价格。

国有股权的转让涉及国有资产的处置,其价格确定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合理流转。

资产评估是确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重要基础。依据相关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转让重大财产等行为,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会运用专业的方法和程序,对国有股权所对应的企业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综合考量,从而得出一个合理的价值评估结果。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是确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对于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转让国有股权的情况,价格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产权交易机构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广泛征集受让方,通过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等方式,使国有股权在市场上充分竞争,最终确定转让价格。这种方式能够充分体现市场机制的作用,使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更接近其真实价值。

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其评估价值,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权益。

另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中将国有股权转让给所属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经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其价格的确定也需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合理。总之,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是一个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国有股权转让价格如何确定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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