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6年刑期的罪犯,实际服刑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若没有减刑、假释等情况,需服刑6年;若符合条件获得减刑或假释,在减刑方面,一般实际服刑不少于3年;假释方面,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即服刑3年后才可以申请,能否假释要看是否符合假释条件。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没有获得减刑、假释等机会,那么就需要按照法院判决的刑期,完整服刑6年。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罪犯会因为在服刑期间的良好表现而获得减刑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对于有期徒刑的减刑,法律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所以,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理论上最多可以减刑3年,即实际服刑不少于3年。不过,减刑是有严格程序的,需要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会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另外,假释也是提前出狱的一种途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对于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的罪犯,需要服刑3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假释。同样,假释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执行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裁定。
总之,6年刑期的罪犯实际多久出来,要综合考虑其在服刑期间的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