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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员工工龄怎么算

2026-02-02 0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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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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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源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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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重组员工工龄计算一般分不同情况。若员工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等未发生实质变化,只是公司主体因重组有所变更,通常工龄应连续计算;若因重组员工发生了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要依据具体补偿等情况确定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一、工龄连续计算的情形。当公司进行重组时,如果员工一直在原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仅仅是因为公司重组这一客观原因导致的,并非员工本人的意愿。例如,甲公司被乙公司吸收合并,原甲公司的员工继续在原工作地点从事原来的工作,这种情况下员工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工龄可能不连续计算的情形。若公司重组过程中,员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并且获得了相应的经济补偿,之后再与新的用人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新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等涉及工龄的事项时,一般不会将员工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比如,丙公司在重组时,与部分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之后这些员工又重新应聘到重组后的丁公司,此时丁公司在计算经济补偿等时,通常从员工入职丁公司开始计算工龄。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在一些公司重组案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员工在重组过程中被安排到关联企业工作等。对于这种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是否属于“非因本人原因”。如果能够证明是公司的安排导致员工在不同关联企业之间流动,那么工龄也应当连续计算。总之,公司重组员工工龄的计算需要依据具体的重组方式、员工的工作变动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准确确定。

公司重组员工工龄怎么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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