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估价后多久出判决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时间,需结合具体案情和诉讼程序进展确定。通常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还可延长。
在盗窃罪案件中,对被盗物品进行估价是确定盗窃数额的关键环节,而这一环节之后到判决的时间受多种因素影响。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如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盗窃罪估价后到判决的时间可能会有较大差异。如果案件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估价完成后,后续的审查起诉和审判流程可能会相对较快。例如,一些盗窃数额较小、情节简单的案件,可能在估价后一两个月内就会作出判决。
然而,如果案件存在争议,比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案件涉及多人犯罪、犯罪事实复杂,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的时间就会相应延长。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作出判决。
此外,诉讼过程中的一些程序也会影响判决时间,如补充侦查、管辖权异议等。补充侦查会使案件的审查起诉时间延长,而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也可能导致案件的审理进程放缓。
总之,盗窃罪估价后到判决的时间是不确定的,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程序的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