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6000元,若符合侵占罪构成要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若不构成犯罪,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根据法律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关于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一般来说,6000元已达到部分地区认定侵占罪的标准。
如果侵占6000元的行为构成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不过,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会受理。
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若发现他人侵占自己价值6000元的财物,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返还财物。如果对方愿意返还,问题可以得到妥善解决,也就无需启动司法程序。
若沟通协商不成,被害人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财物保管的相关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存在侵占行为以及财物的价值等。
此外,如果该行为不构成侵占罪,例如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被害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返还6000元财物。在民事诉讼中,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要求对方返还财物。若对方拒不履行判决,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