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法院在收到离婚起诉书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向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受理离婚起诉书的时间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法院的案件数量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法院在某一时期内案件量较大,可能会导致审查时间稍有延长,但总体上不会超过法律规定的七日。例如,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由于当地人口众多、案件基数大,立案庭工作人员需要处理的案件数量多,审查工作可能会相对慢一些。
另一方面,离婚起诉书的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也会影响受理时间。如果起诉书内容清晰、完整,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法院的审查过程会相对顺利,能够较快作出受理决定。反之,如果起诉书存在关键信息缺失、表述模糊等问题,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或进行修改,这就会使受理时间相应推迟。
在一些特殊时期,如节假日前后,由于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时间调整,也可能对受理时间产生一定影响。不过,无论何种情况,法院都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来处理案件受理事宜。所以,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在提交离婚起诉书后的七日内会收到法院关于是否受理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