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判给母亲后,孩子户口办理通常先确定迁入地户籍政策并准备相关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获得准迁证,再到孩子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最后持迁出证明到迁入地办理落户。
在离婚案件中,当孩子抚养权判给母亲后,孩子户口的办理是一个需要妥善处理的问题。要了解孩子母亲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政策。不同地区对于户口迁入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对迁入的房产、居住年限等有要求。可以通过当地派出所的官方网站、咨询热线或者直接前往派出所户籍窗口等方式获取准确的信息。
接下来准备相关材料,一般需要的材料包括: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证明孩子抚养权归属母亲)、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等。这些材料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基础,务必确保其真实有效且齐全。
然后,母亲需要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当地的户籍迁入政策等。如果审核通过,派出所会发放准迁证。准迁证是孩子户口能够顺利迁入的重要凭证。
拿到准迁证后,母亲要前往孩子原来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在办理迁出时,需要提供准迁证、孩子的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会在审核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最后,母亲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回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孩子的落户手续。办理完成后,孩子的户口就正式迁入到母亲的户籍下。整个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操作,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以确保孩子户口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