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无罪证明,需当事人无犯罪记录。一般来说,只有本人、法定监护人或近亲属可以申请,并且要符合相应的用途,如因办理出国移民、就业等需要。
无犯罪记录是开具无罪证明的核心条件。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如果一个人曾被人民法院判处过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通常就不能开具无罪证明。
申请主体资格也有一定要求。通常,申请开具无罪证明的主体主要是本人。如果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其法定监护人(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代为办理,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等,以及本人的委托授权书等。
符合特定用途也是开具无罪证明的一个方面。一般常见的用途有出国移民,许多国家在办理移民手续时,要求申请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以评估其是否符合移民条件;就业方面,一些特定的工作岗位,如公务员、司法人员、教师、医生等,单位可能会要求应聘者提供无罪证明,以确保其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工作;还有一些特定的社会活动,如参与某些大型赛事的组织工作等,也可能需要相关人员提供无罪证明。
在申请开具无罪证明时,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居住地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部分地区也支持通过线上政务平台进行申请,方便快捷。不同地区的具体要求和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在申请前可以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详细情况。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