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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证明包括哪些违法行为

2026-01-27 15: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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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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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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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记录证明主要包括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有罪的刑事犯罪行为,不涵盖一般的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如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通常不会记录在犯罪记录证明中。

犯罪记录指的是一个人过去因犯罪而被刑事处罚的记录,也被称为“前科”。只有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构成犯罪的行为才会被纳入犯罪记录范畴。

从犯罪类型来看,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各类犯罪。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像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等,这类犯罪严重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这些犯罪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金融诈骗罪等,影响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市场稳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像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直接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损害公民的财产权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包含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等,破坏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贪污贿赂犯罪,如贪污罪、受贿罪等,损害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渎职犯罪,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

而一般的违法行为,比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虽然也违反了法律规定,但由于其情节相对较轻,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通常不会出现在犯罪记录证明中。不过,这些治安违法记录可能会在公安机关内部有相应记载,用于治安管理等工作需要。

犯罪记录证明包括哪些违法行为(0)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第三条

公安部建立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结果只反映查询时平台录入和存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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