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齿掉几颗构成伤残需要依据不同的鉴定标准来判断。在工伤鉴定中,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可认定为十级伤残;在人身损害鉴定中,口腔损伤致牙齿脱落或者折断7枚以上才构成十级伤残。
在实际的伤残鉴定过程中,不同的鉴定标准对于牙齿缺失构成伤残的规定存在差异。
首先来看工伤鉴定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可评定为十级伤残。例如,某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导致一颗切牙脱落,或者两颗非智齿的其他牙齿脱落,就符合十级伤残的评定条件。这是因为工伤鉴定主要考虑的是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后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牙齿的缺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工的咀嚼、发音等功能,进而对其工作和生活产生影响。
再看人身损害鉴定标准。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口腔损伤致牙齿脱落或者折断7枚以上,才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比如,在交通事故、故意伤害等人身损害案件中,如果受害者的牙齿脱落或折断达到7颗及以上,才能构成十级伤残。这一标准相对工伤鉴定更为严格,是因为人身损害赔偿涉及到侵权责任等多方面因素,需要更严谨地衡量伤害程度。
对于不同等级的伤残,在赔偿方面也会有相应的差异。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通常也会越高。而且,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必须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