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构成危险驾驶罪,主要以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为关键立案依据,同时结合驾驶情形等多方面因素判定。一般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具有特定情形会被从重处罚。
醉酒构成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围绕血液酒精含量和驾驶行为等方面。
1、血液酒精含量标准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这是最核心的立案标准,通过专业的检测手段来确定驾驶人的酒精含量。
2、驾驶行为要求
醉酒驾驶的行为必须发生在“道路”上。这里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如果不是在这些法定的道路上醉酒驾驶,一般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3、特殊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构成危险驾驶罪立案需要一系列证据来支撑。
1、酒精检测证据
包括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等。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是初步的检测证据,而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更为准确和具有权威性的证据。一般会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作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
2、驾驶行为证据
如交通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交通监控视频可以直观地记录驾驶人醉酒驾驶的过程、行驶路线等情况。证人证言可以是现场目击证人对驾驶人醉酒状态和驾驶行为的描述,这些证据可以辅助证明醉酒驾驶行为的发生。
3、身份和车辆信息证据
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的相关信息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以及所驾驶车辆的合法性等情况,对于准确认定犯罪事实有重要作用。
醉酒构成危险驾驶罪立案后会经历一系列的处理程序。
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侦查,收集、固定证据。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采取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等。在这个阶段,公安机关会调查犯罪嫌疑人的醉酒驾驶行为、相关情节等情况,完善证据链条。
2、审查起诉阶段
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检察机关也会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3、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法律规定,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法院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如血液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事故、是否有从重或从轻处罚情节等,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犯罪嫌疑人需要按照判决执行相应的刑罚。
综上所述,醉酒构成危险驾驶罪有明确的立案标准,立案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立案后会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处理程序。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醉酒驾驶与其他罪名竞合、不同地区对立案标准的执行差异等相关问题。如果您有更多关于醉酒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法律问题,可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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