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判缓刑后,扣车一般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解除。但如果车辆涉及其他案件或存在其他法定情形,扣车时间可能会延长。
在危险驾驶案件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车通常是为了进行检验、鉴定等工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一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五日内就会解除扣车措施。
对于危险驾驶案件,交警扣车主要是为了对车辆的相关性能等进行检测,比如车辆的制动系统、速度表等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以此来判断车辆在事故发生时的状态等情况。当这些检测完成,得出确定的检验、鉴定结论后,就不再有继续扣留车辆的必要。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扣车时间延长。如果车辆还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例如车辆本身是被盗抢车辆,或者车辆在其他案件中作为重要证据等,那么在其他案件处理完毕之前,车辆可能会一直被扣留。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处理相关事宜,如拒绝缴纳罚款、不接受处罚等,也可能会影响车辆的放行时间。
在危险驾驶判缓刑后,如果想要了解扣车具体的解除时间,可以主动联系负责案件的交警部门,询问检验、鉴定工作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知晓车辆何时能够解除扣留。同时,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按照规定处理相关事宜,这样才能确保车辆能够尽快解除扣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扣押机动车驾驶证等与事故有关的物品、证件,并按照规定出具扣押法律文书。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对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等物品、证件,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随案移送,并制作随案移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民检察院。对于实物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