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追尾赔偿流程通常包括现场处理、责任认定、定损维修、提交索赔材料、获得赔偿等步骤。
首先是现场处理。当发生汽车追尾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放置三角警示标志,以避免二次事故。检查人员伤亡情况,若有人员受伤,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移动车辆,以便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进行勘查。
接着是责任认定。及时拨打122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情况、当事人的陈述等,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事故双方的责任。一般情况下,追尾事故通常由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前车存在违法变道、急刹车等行为,责任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然后进入定损维修环节。事故双方应及时通知各自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安排定损人员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评估。定损完成后,车主可以选择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也可以自行选择具有维修资质的修理厂。在维修过程中,车主应与修理厂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维修质量和进度。
之后是提交索赔材料。车辆维修完成后,车主需要收集相关的索赔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行驶证、驾驶证等。将这些材料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最后是获得赔偿。保险公司在审核通过后,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赔偿方式一般有现金赔付和直接将赔款支付给修理厂两种。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整个汽车追尾赔偿流程中,车主应保持冷静,积极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的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