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私下协议需包含协议双方信息、公司基本情况、股东权利义务、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协议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且要遵循法律法规,表达清晰明确。
协议双方信息:在协议开头,要明确列出参与协议的股东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确保主体明确。比如有两位股东甲和乙,应详细写明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常用的手机号码,乙同理。
公司基本情况:需阐述公司的全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例如公司名称为“XX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XX市XX区XX路XX号”,经营范围是“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
股东权利义务:明确各股东享有的权利,如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参与重大决策等;同时规定相应的义务,像按时出资、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等。比如股东有权按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利润,有义务不得向外部泄露公司的核心技术。
股权比例及出资方式:详细说明各股东的股权比例,以及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和出资时间。假设甲以货币出资50万元,占股60%,乙以知识产权作价30万元出资,占股40%,并规定甲在协议签订后1个月内将资金转入公司指定账户,乙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知识产权的过户手续。
利润分配与亏损承担:约定公司盈利时的利润分配方式,一般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同时明确亏损时各股东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如公司当年盈利100万元,甲按60%的比例可分得60万元,乙按40%可分得40万元;若公司亏损50万元,甲承担30万元,乙承担20万元。
协议变更与解除:写明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如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出现不可抗力等。比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协议可自动解除。
违约责任:规定若股东违反协议条款应承担的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如甲未按时出资,需向乙支付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因此给乙造成的损失。
争议解决:约定当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可选择协商、仲裁或诉讼。例如双方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此外,协议结尾要有股东的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