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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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卖房屋怎么办理

2026-01-24 10: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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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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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品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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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卖房屋,需根据共有类型(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采取不同措施。按份共有中,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出卖的,可进行出卖;共同共有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若无法达成一致,可尝试协商补偿不同意者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在处理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卖房屋的问题时,首先要明确房屋共有的类型,即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是按份共有,当同意出卖房屋的按份共有人所占份额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时,即便有部分共有人不同意,也可以出卖该房屋。不过,不同意的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例如,甲乙丙三人按份共有一套房屋,甲占份额 60%,乙占 30%,丙占 10%,若甲和乙都同意出卖房屋,那么他们的份额总和超过了三分之二,就可以进行房屋出卖程序,但要保障丙的优先购买权。

共同共有情况:共同共有一般基于家庭关系、婚姻关系等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房屋。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处分时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若有共有人不同意出卖,首先可以尝试与不同意的共有人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不同意的原因。如果是因为经济方面的顾虑,可以考虑给予其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其同意出卖。例如,在夫妻共同共有房屋的情况下,一方因担心出卖后无处居住而不同意,另一方可以协商给予一定的资金用于其租赁房屋等。

若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分割共有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如共有人的生活状况、房屋来源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割判决。可能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的补偿;也可能会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然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卖房屋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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