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出租房时,房东要注意检查房屋状况、结算费用、处理租客遗留物品、确认房屋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完好等问题。
检查房屋状况是收回出租房的重要环节。房东应按照租赁合同签订时对房屋的描述,仔细查看房屋的整体情况。包括墙面是否有新的破损、污渍,地面是否有磨损,门窗是否能正常开关等。对于房屋内的家具家电,要检查其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有损坏、缺失的情况。例如,如果租客使用不当导致家电损坏,房东有权要求租客进行维修或赔偿。
结算费用也不容忽视。房东需要和租客核对水电燃气等费用的使用情况。可以通过查看相关的缴费单据或表数来进行准确核算。同时,还要确认租客是否已经结清物业费、有线电视费等其他费用。如果存在租客欠费的情况,要及时与租客沟通解决。另外,关于租金和押金的处理也很关键。若租客在租赁期间没有违约行为,房东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押金;若有违约情况,如提前退租等,可根据合同扣除相应的费用。
当租客搬离后,可能会有一些遗留物品。对于这些物品,房东不能随意丢弃。首先要及时通知租客来处理,如果租客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处理,房东可以选择将物品妥善保管一段时间,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在收回房屋的过程中,房东还应该确认房屋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比如消防设施是否齐全且能正常使用,网络线路是否正常等。如果发现设施设备有问题,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确保房屋符合安全使用标准。此外,房东还可以与租客友好沟通,了解其对房屋租赁过程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在后续的出租中改进服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