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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工噪音扰民如何投诉

2025-10-05 21: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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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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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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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施工噪音扰民可以通过向环保部门、城管部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进行投诉。

当遇到市政施工噪音扰民的情况时,有多种投诉途径可供选择。

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负责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可以拨打当地环保投诉热线12369,详细准确地描述施工噪音的具体情况,包括施工地点、施工时间、噪音程度等信息。环保部门接到投诉后,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处理。他们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降噪措施,对于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可依法给予处罚。

向城管部门投诉:城管部门在城市管理中也有对施工噪音进行管理的职责。可以拨打当地城管投诉电话或者前往城管部门办公地点进行投诉。城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行为,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这是一个综合性的政务服务热线,能够将投诉信息及时转接到相关的责任部门进行处理。通过拨打12345,提供施工噪音扰民的具体情况,热线工作人员会记录并跟进处理进度,反馈处理结果。

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社区居委会是居民基层自治组织,对辖区内的情况比较了解。向其反映施工噪音问题后,居委会可以出面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促使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时间或采取降噪措施,以缓解噪音扰民的状况。

在投诉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噪音的录音、录像等,以便更有力地说明问题。同时,要以理性的态度进行投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共同解决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

市政施工噪音扰民如何投诉(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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