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未到期一般是可以退房退租金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能退还多少租金。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通常会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支付等条款。从法律角度看,合同一旦签订,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租客在未到期时想要退房退租金,首先要查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提前退房的相关约定。若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例如约定租客提前一定时间通知房东并支付一定违约金后可以提前退房,那么租客按照该约定操作,就可以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后退房并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比如合同约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租客照此执行,就有权利要求房东退还扣除违约金和已使用租赁期间租金后的剩余租金。
若合同中没有关于提前退房的约定,租客提前退房属于违约行为。房东有权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能包括扣除部分租金作为违约金等。不过,即使租客违约,房东也不能随意扣留全部租金。在扣除合理的违约金和租客已使用租赁期间的租金后,剩余租金应当退还租客。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租客提前退房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租客正常居住使用,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租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租金。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房屋无法居住,租客也可以要求退房退租金。
总之,房屋出租未到期可以退房退租金,但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违约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法定解除事由等因素来确定最终能否退还租金以及退还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