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不够扣时,可通过办理公积金补缴、使用自有资金存入还款账户、申请调整月还款额等方式解决。
当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不够扣时,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办理公积金补缴:若因单位未及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导致账户余额不足,可要求单位办理补缴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办理补缴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增加,后续还款时就可能足够扣除。
使用自有资金存入还款账户:这是较为常见的解决方式。在发现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时,需在还款日前将不足部分存入公积金贷款指定的还款银行卡中。银行会在还款日自动从还款账户中扣除当月应还贷款本息。例如,当月应还贷款30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仅2000元,那么需在还款日前往还款卡中存入至少1000元。
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如果长期公积金账户余额都无法满足还款需求,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调整月还款额。需注意的是,调整后的月还款额应不低于规定的最低还款额。申请时,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
提取公积金余额: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余额。不同地区的提取条件和规定有所不同,常见的提取情形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提取公积金后,可将资金存入还款账户用于偿还贷款。
总之,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不够扣时,应及时采取合适的解决办法,避免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