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债不还钱起诉对方,需要先准备好相关材料,确定管辖法院后提交起诉,后续参加庭审等。
当遇到个人欠债不还钱的情况,若要通过起诉来解决,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收集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要尽可能收集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条,它是最直接的债权凭证,上面通常会明确记载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利息等重要信息;如果没有借条,转账记录也很重要,银行转账记录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记录能证明款项的转移情况;聊天记录也可作为证据,其中若有双方关于借款、还款的沟通内容,能进一步佐证债务关系。此外,电话录音等视听资料也可能起到补充证明的作用。
第二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合同纠纷,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合同中,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债权人所在地法院也可能有管辖权。
第三步:撰写起诉状。起诉状要包含明确的原告和被告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要清晰阐述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被告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和金额等;还要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即借款的经过、催款的情况等。
第四步: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等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缴纳诉讼费用。
第五步:参加庭审。立案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按照法官的指引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诉讼行为。如实向法庭陈述案件事实,合理主张自己的权利。
第六步:执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支持了诉讼请求,而被告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告的财产等,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