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欠款无力偿还时,可与债权人协商,尝试达成分期还款、延期还款等协议;若协商不成被起诉,法院会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和执行,可能会保留老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物品。
当老人面临欠款无力偿还的情况时,有多种解决途径。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是很重要的一步。债权人通常也希望尽可能收回欠款,所以双方可以就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进行商讨。例如,老人可以提出分期还款的方案,将欠款分成若干期,在一定期限内逐步偿还,这样既减轻了老人一次性还款的压力,也让债权人看到还款的诚意和计划。也可以尝试申请延期还款,争取更多的时间来筹集资金。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债权人可能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若法院判决老人需要偿还欠款,在执行阶段,法院会考虑老人的实际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这意味着不会因为执行欠款而让老人生活陷入绝境。
另外,如果老人有一定的财产,如房产、车辆等,可能会面临被执行的情况。但法院在执行房产时,会保障老人的居住权益,通常不会让老人无家可归。如果老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一旦老人有了新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老人和其家属要保持积极的态度,配合相关的程序,避免因逃避债务而导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债权人也应该理性对待,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