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嫌疑人已将诈骗所得钱财花掉,仍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在民事方面也有退赔义务。处理时,司法机关会依法追赃,若无法追回,被害人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要求嫌疑人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嫌疑人需用个人合法财产进行退赔。
在司法实践中,即便诈骗罪嫌疑人把诈骗来的钱花掉了,也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嫌疑人将钱花掉这一情况,不影响其诈骗罪的定罪,司法机关会依据诈骗的金额、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
在追赃方面,司法机关会尽力追查被花掉的款项去向。如果款项用于购买了特定的物品,且该物品仍存在,司法机关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并将其变现用于退赔被害人。例如,嫌疑人用诈骗所得购买了车辆,车辆就可能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若无法追回被花掉的款项,被害人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要求嫌疑人用其个人合法财产进行退赔。即使嫌疑人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在其有财产时,被害人仍可申请法院继续执行。
此外,嫌疑人主动退赔的态度和行为,在量刑时会被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所以,嫌疑人及其家属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尽力弥补被害人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