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八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工伤待遇和经济补偿两方面赔偿。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方面,如果单位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
从工伤待遇角度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以广东省为例,八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在经济补偿方面。如果单位依据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合同期满等合法情形,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工资5000元,正常经济补偿是3×5000 = 15000元,若单位违法解除,赔偿金则为15000×2 = 30000元。
总之,工伤八级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多方面的赔偿,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结合当地具体规定,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