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中,证据一般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在特殊情况下,即使过了举证期限,也可能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被允许提交。
在离婚官司里,举证期限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通常会根据审理程序确定举证期限。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按举证期限提交的重要性: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是为了保证诉讼的有序进行和公平性。如果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法院会对这些证据进行审查和质证。这样可以让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诉讼,避免一方突然提出新证据而使另一方陷入不利境地。例如,一方要证明对方在婚姻中有出轨行为,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聊天记录、照片等相关证据。
申请延期举证: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比如,一方需要调取对方银行账户信息,但相关银行办理手续较慢,无法在原举证期限内完成,就可以申请延期举证。
逾期提交的情况: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不过,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过了举证期限,只要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人民法院也会采纳。例如,在离婚官司中,涉及到重大财产分割,一方在庭审后期才发现对方有隐藏的巨额财产的关键证据,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