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
在消费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有多种途径可以妥善处理。
首先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是最直接、最简便的方式。消费者可以直接与商家沟通,清晰地说明自身权益受损的情况,明确提出合理的诉求,如退款、换货、赔偿等。很多时候,经营者为了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会积极解决问题。例如,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服装,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退换事宜。
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消费者可以向消协投诉,消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解决方案。
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是有效的途径。根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消费者可以向相应的行政部门投诉,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具有监管职责,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了仲裁协议,还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高效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当其他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消费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购物凭证、商品质量问题的照片、与经营者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