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判罚在主体、责任承担方式、刑罚种类及量刑幅度等方面存在区别。个人犯罪由个人承担刑事责任,刑罚主要针对个人;单位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且单位犯罪中相关人员量刑有时轻于个人犯罪。
主体方面,个人犯罪的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这些单位需具有相应的决策机制和行为能力,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行为。
责任承担方式上,个人犯罪由犯罪的个人独自承担刑事责任,所有的法律后果都由其本人承受。单位犯罪通常采用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不过,在少数情况下,也存在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本身。
刑罚种类有所不同。个人犯罪的刑罚种类较为全面,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单位犯罪中,对单位只能判处罚金,不能适用其他刑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适用与个人犯罪类似的刑罚,但在某些罪名中,量刑可能相对较轻。
量刑幅度上,在一些经济犯罪等罪名中,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量刑往往轻于个人犯罪。这是因为单位犯罪通常是为了单位的利益,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在一定程度上与个人为了私利实施的犯罪有所不同。例如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单位犯罪的起刑点和量刑标准都和个人犯罪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