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采取协商解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主张违约金、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等方式应对。
在二手房交易中,若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守约方需要冷静应对,合理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尝试与违约方进行协商。通过友好沟通,向违约方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并了解其违约的原因。有时候,违约方可能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履行合同,如资金周转困难等。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个新的履行方案,比如延长付款期限等。这样既能解决问题,又能避免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如果协商不成,守约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例如,若买方支付了定金后却拒绝支付剩余房款,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并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只要合同能够继续履行,且守约方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法律一般会支持其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的诉求。
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是根据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它可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守约方还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因其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因买方违约导致卖方错过其他交易机会而造成的差价损失等;间接损失如卖方为了此次交易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在整个过程中,守约方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