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收费需要向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收费则不需要特定部门审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明确物业收费的价格管理形式。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在此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需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要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相关资料。相关部门会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行业平均水平等,确定该小区物业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在规定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范围内。
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一般是一些高档住宅、商业物业等。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不需要经过特定部门的审批。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不过,虽然不需要审批,但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向业主明确告知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
此外,无论哪种收费形式,物业服务企业都要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如果业主对物业收费存在疑问或认为不合理,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也可以向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