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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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有哪些规定

2026-01-20 04: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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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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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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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包括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常见范围。在一些犯罪行为中,可能存在多个实施侵害行为的人,其中部分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他们的侵害行为同样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因此他们也需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在共同伤害案件中,有的侵害人因情节轻微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仍要对被害人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进行赔偿。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也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当刑事被告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监护人需要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基于监护制度的规定,监护人有义务对被监护人的行为负责。比如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就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死刑罪犯有遗产,其遗产继承人继承了该遗产,那么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对被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例如死刑罪犯留下了房产等遗产,其继承人继承后,要以该房产等价值为限对被害人赔偿。

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同样如此。在共同犯罪里,若有被告人在案件审结前死亡,其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避免因被告人死亡而使被害人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属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范围。比如在一些职务犯罪中,单位可能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对被害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时单位就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总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范围的规定是为了全面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能够得到合理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有哪些规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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