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存在一定关联。承担刑事责任并不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二者可以并存;积极履行民事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影响刑事责任的量刑。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依据刑事法律对犯罪人进行的惩罚。民事赔偿则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者可以同时存在。当一个行为既触犯了刑法又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益时,行为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在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人将他人打伤,其伤害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要面临刑事处罚,如被判处有期徒刑等;同时,犯罪人还需要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性质权益的保护,刑事责任侧重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民事赔偿侧重于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恢复其民事权益。
民事赔偿的履行情况可能影响刑事责任的量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如果犯罪人积极主动地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这是因为积极赔偿体现了犯罪人一定的悔罪态度,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例如,在交通肇事案件中,肇事者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损失,获得了他们的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考虑这一情节,对肇事者从轻判处刑罚。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承担刑事责任不能替代民事赔偿责任。即使犯罪人被判处刑罚,受害人依然有权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要求其进行民事赔偿。同样,民事赔偿也不能完全免除刑事责任,不能因为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就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