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过户费的计算包含多个项目,主要有契税、印花税、公证费、评估费等,不同性质的房屋和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
契税:根据相关规定,受赠人需按照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契税。通常情况下,契税税率为3%-5%,具体执行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例如,在一些地区,契税税率为3%,若赠与房屋的评估价为100万元,那么契税就是100万×3% = 3万元。
印花税:赠与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税率为房屋评估价的0.05%。同样以评估价100万元的房屋为例,赠与方和受赠方分别需缴纳印花税100万×0.05% = 500元,双方共计1000元。
公证费:房屋赠与一般需要办理赠与公证,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异。有的地方是按照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通常在1%-2%左右;也有的地方是按件收费。假设公证费按照1%收取,评估价100万元的房屋,公证费就是100万×1% = 1万元。
评估费:在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时,往往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市场价值。评估费的收取通常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采用累进计费率。例如,评估价值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部分,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部分,收取0.3%等。
此外,如果是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在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方面有相关的免税政策。但如果是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受赠人可能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费。而且不同地区对于房屋赠与过户费的具体规定和收费标准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时,建议向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准确的费用计算方式和应缴纳的税费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