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未分割若要卖房,需先明确房屋产权状态,再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方式。可以与前配偶协商一致共同卖房分割款项;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确定房产分割比例后再行处理。
在离婚时房产未分割的情况下,卖房需要谨慎处理,以避免法律纠纷和保障自身权益。首先要明确的是,在未分割的情况下,该房产通常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协商一致卖房:双方可以就卖房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共同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易流程。在卖房所得款项的分配上,也需协商确定合理的比例。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程序相对简单,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并且有助于保持双方的良好关系。例如,夫妻双方经过沟通,决定按照各自对购房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卖房所得。
诉讼分割后卖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房产的购买情况、双方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双方对房产的份额。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双方可按照判决结果处理房产。如果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获得所有权的一方可以自行卖房;如果双方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决定卖房并按照份额分配款项。比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方享有 60%的份额,另一方享有 40%的份额,之后双方可按此比例分配卖房所得。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卖房过程中,要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以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与前配偶之间的关系,避免因卖房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