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注册不需要其他人同意,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即可。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仅需一名自然人就能够完成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无需获得其他额外人员的同意。
从注册流程来看,申请人在进行注册时,主要是提交与该自然人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申请书等,证明该自然人有能力且有意愿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整个过程围绕着这一个投资人展开,并不涉及征求他人意见的环节。
与其他企业形式,如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相比,它们在设立时可能需要多个股东或合伙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且需要提交多个主体的相关材料。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事务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和控制权,其设立的自主性更强。
不过,虽然不需要他人同意来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但在实际经营中,如果涉及到一些重大决策或者与外部合作等情况,可能还是需要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并且,投资人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就要求投资人在设立和经营个人独资企业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经营能力。总之,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在法律上仅需一名自然人,无需其他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