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不算入刑期。缓刑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若违反规定,则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需要明确缓刑的概念。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并非刑罚种类。它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在此期间进行考察,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不同类型犯罪的缓刑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在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遵守一系列规定。例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
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且没有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缓刑考验期结束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意味着缓刑期间并不折抵刑期,它与实际执行刑罚的刑期计算是相互独立的。
然而,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也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