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起诉流程主要包括准备起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法院受理立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审理、参与庭审、执行判决等步骤。
准备起诉材料是关键的第一步。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起诉状,起诉状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还需准备证明债权存在的相关证据,比如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要能够清晰地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金额、履行情况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材料。一般来说,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约定,则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若材料符合要求,法院会受理立案。法院会向原告发放受理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告知原告案件已经正式进入诉讼程序。之后,原告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的金额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额来确定。如果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可能会按撤诉处理。
缴纳费用后,就进入等待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在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庭审。庭审过程中,原告需要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出示证据,被告进行答辩和质证,双方还可以进行辩论。
庭审结束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原告胜诉,而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判决义务,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