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费主要有契税、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登记费等。
契税:这是购房者需要缴纳的重要税费。根据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北上广深暂不适用此二套房契税政策)。
增值税及附加: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一般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通常是在增值税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征收。
个人所得税:若满足家庭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可免交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上述条件,一般按照房屋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也有部分地区按房屋转让收入的1%-2%核定征收。
印花税: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但对于非住房的房产交易,买卖双方需按合同金额的0.05%缴纳印花税。
交易手续费:一般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在几元到十几元不等,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登记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不同地区在税费政策和收费标准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在办理房产证买卖过户时,建议提前向当地的房产交易部门或税务部门咨询具体的手续费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