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时间过了不一定就无罪。超过起诉时间即超过追诉时效,一般情况下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形即便超过追诉时效仍可能会被追究。而且追诉时效与是否有罪是不同概念,超过追诉时效不意味着犯罪行为本身不成立。
追诉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不同犯罪情形对应的追诉时效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超过追诉时效的一般处理。在正常情况下,犯罪经过了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与定罪的关系。追诉时效是关于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规定,而是否有罪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来判断的。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依据犯罪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规定,看其是否符合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要件。即使超过了追诉时效,犯罪行为在法律上依然是成立的,只是因为时间因素不再对犯罪人进行刑事处罚。例如,甲在多年前实施了盗窃行为,当时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只是因为超过了追诉时效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不能说甲当时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所以,检察院起诉时间过了,不能简单认定就无罪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