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拖欠货款的人需要准备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材料、证明对方拖欠货款的材料等,手续上需先撰写起诉状,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受理和开庭审理。
在起诉拖欠货款的人时,材料和手续方面都有相应要求。
所需材料
首先是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若当事人为自然人,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提交主体登记资料,例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此外,还需证明诉讼主体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其次是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这包括买卖合同、订货单、送货单、收货单、对账单等。其中,买卖合同能直接体现双方的买卖约定;送货单和收货单可证明货物的交付情况;对账单则能反映双方交易的金额和欠款情况。
再者是证明对方拖欠货款的证据。比如发票、付款凭证、还款协议、催款函等。发票可作为交易金额的凭证;付款凭证能体现对方的付款情况;还款协议明确了对方的还款承诺;催款函则可证明债权人曾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
所需手续
第一步是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明确要求对方支付的货款金额、利息等)、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双方的交易过程、对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等)。
第二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一般来说,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提交材料时,需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
第三步是缴纳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按照一定比例缴纳案件受理费。缴纳费用后,法院会出具缴费凭证。
之后,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会向双方送达受理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当事人需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在庭审中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最终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