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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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如何变为共同财产

2026-01-13 08: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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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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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卓政(大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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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可通过赠与、约定等方式实现。

在法律层面,要将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常见途径。

赠与: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将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赠与给另一方。赠与需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并且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将房屋的相应份额赠与对方。之后,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行为即生效,受赠人成为房屋的共有人,房屋也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了一套房屋,婚后决定将房屋的一半产权赠与配偶,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后,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将配偶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此时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即使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只要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该约定就有效。比如,夫妻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各占50%的份额,那么该房屋就按照约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赠与还是财产约定,都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符合法律规定。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如何变为共同财产(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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