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监护权变更手续的办理分协商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情况。协商变更需签订变更监护权协议,可进行公证;诉讼变更则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凭判决书办理相关事宜。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孩子的监护权可能需要变更。监护权变更主要有以下两种办理方式。
一、协商变更
如果监护权的变更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是相对简单的。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变更监护权的书面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写明变更监护权的原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的生活安排等重要内容,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为了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双方可以选择将该协议进行公证。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然后出具公证书。在办理一些需要证明监护权变更的事务时,公证书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诉讼变更
当双方无法就监护权变更协商一致时,就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第一步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步是准备相关材料并提起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状、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能够证明需要变更监护权的证据等。证据可以是对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相关证明,如虐待、遗弃孩子的证据;或者是对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证明,如患有严重疾病等。
第三步是参加庭审。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变更监护权,那么获得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孩子户口迁移、学籍变更等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